銀河系的大家都在哪?費米悖論與蛇形藝廊的一場外星人接觸

小時候,班上同學有兩種唬爛仔,一種總說自己有陰陽眼,可以看到鬼,一種說自己看過UFO,親戚被外星人抓走過。我既看不到鬼,更沒看過UFO,但自小就對他們羨慕有加。長大後,發現說自己能看到鬼的人越來越少,大概是怕被抓去精神病院,但說自己是外星人的越來越多,好像邏輯怪怪、沒人理解,倒變成了某種值得炫耀的事。

對外星人感興趣的人,第一個會想到的維基詞條大概是「費米悖論」(Fermi Paradox)。費米悖論,高從諾貝爾物理獎得主費米本人,低至文組小弟如我,都能聊上好幾個小時,如果有「悖論排行榜」這種東西,費米悖論大概是最雅俗共賞的悖論。


50年代的某天中午,費米和幾個同事從實驗室外出吃午餐(同事還包括了氫彈之父愛德華.泰勒),在餐桌上,他們聊起了太空旅行的話題,就和普通的中年大叔閒聊沒兩樣,挺發散的。一開始他們討論飛碟是真的假的,再來聊到超光速,「十年後我們會觀測到超光速物體嗎?」費米心算後說:「機率10%吧!」大夥兒又說,超光速是實現跨星系旅行的唯一方法,緊接著,費米那句留名歷史的問題出現了:「但大家都在哪呢?」(but where is everybody?)

沒錯,這是人類每回仰望星空都會發出的長嘆。到了60年代,天文學家法蘭克.德雷克(Frank Drake)用無線電搜尋外星文明,開啟「搜尋地外文明計劃」(SETI),並提出用來推測「銀河系內可以和我們接觸的外星智慧文明數量」的德雷克方程式(Drake equation)。60年過去了,除了陰謀論,外星人我們是一個都沒看見,費米悖論依然是一個無解的難題。

不過,「費米悖論」到今日倒也不是一無所獲。基本上,現在對外星文明的看法大致分三派:「外星文明不存在」、「外星文明存在只是不願意和我們接觸」,以及最後一派「外星文明早就和我們接觸了」。


外星文明並不存在

兩個比較耳熟能詳的「外星文明不存在」說法,第一個是「稀有地球假說」(Rare Earth Hypothesis)。

如果說德雷克方程式依據的是地球並不特別的「平庸原則」(Mediocrity Principle),那麼稀有地球假說的基礎則是徹底相反的「金髮姑娘原則」(Goldilocks Principle) — — 那位闖進熊爸爸、熊媽媽、熊小孩家中的金髮女孩,發現不太冷也不太熱的粥最好、不太大也不太小的床和椅子最舒適,地球那麼「剛剛好」的能夠孕育出複雜生命,簡直是某種為生命產生的精心設計,「若太陽再大一些、或再小一些,生命都不會誕生」、「木星的重力阻擋小行星的撞擊,並使太陽系行星都是近乎圓形的軌道,這在太陽系之外很罕見」、「月球造成的海洋潮汐有利於孕育生命」、甚至「地球在銀河系的位置相當罕見,不在銀河中心,沒靠近任何伽馬射線源」…等等。

看起來就像是「為何宇宙是我們看到的這樣子?因為如果它不是這樣子,人類根本就不會在這裡」的人擇原理(Anthropic Principle)。稀有地球假說是自圓其說?是導果為因?還是自我實現的預言?不曉得。可是,相對論和量子物理對時間有著與古典物理學很不同的看法,誰說有因才有果?沒發現外星人,肯定就是因為地球很特別。

另一個假說是「大過濾」(Great Filter)理論。大過濾理論相信外星人的存在,但外星文明要發展到能夠造訪地球,這實在是太困難。用人類的文明來類比,俄烏戰爭爆發以來大家對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的恐懼,戰爭之外,還有能源、暖化、疾病…,我們當然知道,文明發展並非直線前進,科技發展帶來了樂觀,但也不能忽略科技給了我們「自毀」的潛在危險。因此,末日或許是必然,最終能發展出星際旅行能力的外星文明並不多。


外星文明只是不願意和我們接觸

如果你一直母胎單身,「沒遇到適合的對象」是一種可能,但更大的機會是「沒人喜歡你」。同樣的邏輯也可以套用在孤獨的「大沉默」(The Great Silence)。

前面我們提過的SETI(搜尋地外文明計劃),是「Search for Extra-Terrestrial Intelligence」的縮寫,有另一種「積極SETI」被稱為METI(Messaging to Extra-Terrestrial Intelligence),也就是主動傳訊給外星人,可以用無線電像是1974年發出的阿雷西博訊息(Arecibo Message),或者是硬體訊息,像是NASA在1972年的先鋒號鍍金鋁板(Pioneer Plaque)和1977年的航海家金唱片(Voyager Golden Records)。而宅宅科學家對「沒回應」的狀況,做出了兩種判斷:「未讀」(外星文明不存在)或者「已讀不回」(外星文明存在,只是不願意和我們接觸)。

外星人已讀不回有兩套主流解釋,第一個是科幻小說家劉慈欣提出的「黑暗森林法則」(Dark Forest Theory)

黑暗森林法則可以和霍金(Stephen Hawking)對外星人的恐懼一起看。大家都知道,霍金可能是最反對人類向外太空傳訊的科學家,他的觀點是從生物鏈 — — 位於生物鏈頂端的動物都是獵食者,外星高等文明也可能是獵食者,那人類就成了獵物。黑暗森林法則把宇宙喻為一座黑暗森林,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,呼吸都必須小心翼翼,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兒聲音,因為,林中到處都是潛行的獵人,如果發現別的生命只能做一件事:開槍消滅。因此,高科技文明傾向於隱藏自己,使其他文明難以探查。

按照黑暗森林法則,人類不是早該被滅了嗎?不見得。一來是宇宙尺度的問題,無線電波也才向外太空傳了60光年的距離,大概還沒有人收到訊息;二來,誰說發動攻擊沒有風險呢?開槍的獵人也會害怕座標暴露啊。

另一個解釋是「動物園假說」(Zoo Hypothesis)

這個假說推測,地球就像動物園,人類是被觀察的對象。理由是外星文明不願意干預地球文明發展,因此有意避免和我們接觸。文明要發展到哪個階段,外星人才願意理我們呢?《星際迷航》(Star Trek)系列把這個假說發揮到極致 — — 當人類發展出超光速(FTL)推進系統「曲速引擎」(Warp drive)後,瓦肯人才願意與我們接觸。之後,人類與銀河系其他智慧種族聯合組成「星際聯邦」,並採取「最高指導原則」(Prime Directive),嚴禁聯邦成員與曲速前文明(pre-warp civilization)接觸,避免干預他們的發展。


Alienarium 5:「如果外星人已經愛上我們了呢?」

如果外星文明早就和我們接觸了呢?或者更大膽一步:「如果外星人已經愛上我們了呢?」這是法國當代藝術家多米妮克.岡薩雷斯-福斯特(Dominique Gonzalez-Foerster,下簡稱DGF)近期在倫敦蛇形藝廊(Serpentine)舉辦全新個展《Alienarium 5》所拋出的提問。

DGF一向把展覽視為她藝術實驗的媒介,既然如此,展出的作品就不可視為獨立的作品,而是從展覽的整體概念出發,與空間及觀眾互動相結合的結果,才是展覽即媒介的真義。在這次的《Alienarium 5》,DGF把位於肯辛頓花園(Kensington Gardens)內的蛇形藝廊當作外星人與人類交流的場域(-arium本身就是場域的意思),讓我從外頭開始說起。

蛇形藝廊外擺放在草坪的雕像〈紀念即將到來的外星人〉(In remembrance of the coming alien),是以子宮的形體,象徵著包覆且帶著善意、跨越時空的邀請;走進藝廊,環境充斥著無形的〈外星花〉(Alienflowers)香氛嗅覺;你也可以躺在〈人類的房間〉(La chambre humaine)的紅色天鵝絨床上沉思和頓悟;在展覽中心房間的環狀壁面〈元全景〉(Metapanorama),則搭配著音樂家Julien Perez的音景(soundscape),帶領我們抵達外太空小行星與外星人進行親密接觸。

描述到這裡,你可以感覺出《Alienarium 5》是結合了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觸覺,以及現場直覺的沉浸式互動展覽。但在另一個層面,DGF也藉由女性藝術家的觀點,提供了不同於男性主導科學家社群的另一種解釋,是的,我們又回到費米悖論。

上頭我用男性觀點出發,拿母胎單身來與費米悖論類比,但DGF既然在《Alienarium 5》展覽提出假設:如果外星人不只喜歡我們,還愛著我們呢?那麼,外星人自然並非「已讀不回」,而是「回了但我們卻不理解」。這點頓悟,我是在體驗過DGF與VIVE Arts再度合作的展覽同名VR作品〈Alienarium〉才覺察到的道理。

在〈Alienarium〉體驗中,DGF善用VR第一人稱的特性,讓蛇形藝廊的五位觀眾隨機成為五種形象各異的外星人 — — 有七彩觸手的Connectom、有像是群游魚類的Flish、有如星塵般的Irain、有泡泡生物Endo,以及由耀眼燈泡延伸出電路般觸手的Astro,彼此進行跨物種的有機交流。我的意思是,當我的靈魂習慣了有手、有腳、有性徵的人形軀殼時,進入既沒性別,更非碳基生物的外星身體(或者說是能量體)時,是一種新鮮且陌生的體驗,而當腦中還在思考著「我是何種智慧生命?」、「我的文明形式是什麼?」的同時,身體(能量體)又隨著我的動作向外滋長,與其他外星生物進行著無需語言的交流…

在深空中體驗外星人的親密接觸:

啊,我能理解這種純粹官能式的情感嗎?如果不能,是否又說明著我未能屏除自身的框架與束縛?那假使我在蛇形藝廊現場,接受《Alienarium 5》展覽的沉浸式五感引導,會不會使我放大感官,參透親愛的外星人、解答費米的疑惑?我猜是有可能的。或許,外星人早就在人類的周遭,只不過我們看不到而已。

訂閱電子報

返回頂端